黑马程序员技术交流社区
标题:
抽象类的使用
[打印本页]
作者:
木木赤赤
时间:
2013-11-19 19:16
标题:
抽象类的使用
public abstract class Close//先定义一个抽象类{
}
Close c = new Close;
能否声明对象,如果不能,错在哪里?
作者:
段光宇
时间:
2013-11-19 19:34
抽象类是不能建立对象的,除非它被重写,因为抽象类没有方法体,这个类除了被继承没有任何意义,你对抽象类建立对象肯定错了。
作者:
hurryup
时间:
2013-11-19 19:37
抽象类显然是不能自己实现自己的,必须由其子类去实现,只声明方法,不能有方法体的类就是抽象类。
作者:
Faner
时间:
2013-11-19 19:41
抽象类无法继承 只能尤其子类创建对象 并覆写抽象类里面的所有方法
欢迎光临 黑马程序员技术交流社区 (http://bbs.itheima.com/)
黑马程序员IT技术论坛 X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