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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泛型限定的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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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李文帅
时间:
2013-11-27 11:13
标题:
泛型限定的疑惑
刚看到毕老师的视频泛型限定这一块,对泛型下限限定还是不怎么理解,还有什么时候用下限限定?希望各位师哥师姐,各位大牛解释一下
作者:
帅气的冬瓜
时间:
2013-11-27 11:27
一、当类中要操作的引用数据类型不确定的时候
二、泛型限定:? extends E
可以接收E类型或者E的子类型,上限
? super E
可以接受E类型或E的父类型,下限
三、好处:1、减少运行时间,安全
2、避免强制转换麻烦
四、通常在集合框架中很常见,只要见到<>就要定义泛型,其实就是接受类型的,当使用集合时,将要存储的数据类型作为参数传到<>即可。
作者:
何超
时间:
2013-11-27 22:47
上限 <? extends E>E的子类(包括E)
下线 <? super E>E和E的父类
比如IO类中的 BufferedReader<? extends Reader>()
这个时候BufferedReader就对Reader的所有子类有效这样就很方便了
当一个方法要被某个类和其子父类共同享用的时候就可以用
当然这个时候还可以定义成 BufferedReader(Reader re)也可以 效果一样
作者:
简★零度
时间:
2013-11-30 20:31
问题解决了就把类型改成提问结束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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