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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枚举 [打印本页]

作者: 恩恩    时间: 2013-12-24 20:10
标题: 枚举
看了张老师的视频,枚举部分,这里有一个WeekDay这个枚举,在这里地下用到了匿名类,就是这个new WeekDay,我能不能这样理解,就是这个地方相当于是新建立了一个类,但是这个类没有名字,但是它却继承了WeekDay这个类,而且WeekDay是一个抽象的类,里面有抽象的方法,那么他就必须实现里面的抽象方法。
我在想这个地方能不能这么理解,就是这个地方的new WeekDay()是不是相当于一个对象?大家的意见呢?


作者: 汪洋大海    时间: 2013-12-24 20:30
是对象啦。枚举就是一个类。里面的元素是这个类的子类对象。
作者: 恩恩    时间: 2013-12-24 20:49
汪洋大海 发表于 2013-12-24 20:30
是对象啦。枚举就是一个类。里面的元素是这个类的子类对象。

哦哦,原来如此,初懂,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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