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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接口权限问题 [打印本页]

作者: 邓海涛    时间: 2012-4-8 08:51
标题: 接口权限问题
经常看见在很多编写接口方法时省略了public,如果不写public,是理解成访问权限是default还是直接默认是public呢?
作者: 宋蕈    时间: 2012-4-8 09:13
接口中方法的省略 修饰符为: public abstract
常量默认具有:  public final static
作者: newlaw2013    时间: 2012-4-8 09:35
   定义的接口如果是public的,应该把这个接口放在单独的一个文件中,如果在同一个文件中,不能将接口定义为public,不写则是default;只有在同一个jar包中,才可以访问接口。
至于接口中的方法权限问题,可以将接口看做是一种特殊的抽象类,接口中的方法和属性都是public的。只有这样,一个类实现了该接口,才能实现该接口中所有的方法。
接口中的方法默认是public。
作者: 刘_浩    时间: 2012-4-8 09:44
理解成默认的,不过接口应该是public。
作者: niceBoy    时间: 2012-4-8 09:50
接口中的成员修饰符是固定的。
成员变量:public static final
成员函数:public abstract
不写,会给你补上的,都是固定的,写上阅读性好些
作者: 陈志伟    时间: 2012-4-8 15:09
接口中默认是public  abstract方法,所以类在实现接口时必须给出方法体,并且一定要用public来修饰,而且接口中的常量默认是public static常量。由于接口体中只有常量定义和public 的abstract方法定义,程序在编写接口时,允许省略常量前面的public ,final和static修饰,也允许省略方法前面的public和abstract修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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