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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接口权限问题 [打印本页]

作者: 邓海涛    时间: 2012-4-8 08:51
标题: 接口权限问题
经常看见在很多编写接口方法时省略了public,如果不写public,是理解成访问权限是default还是直接默认是public呢?
作者: 宋蕈    时间: 2012-4-8 09:13
接口中方法的省略 修饰符为: public abstract
常量默认具有:  public final static
作者: newlaw2013    时间: 2012-4-8 09:35
   定义的接口如果是public的,应该把这个接口放在单独的一个文件中,如果在同一个文件中,不能将接口定义为public,不写则是default;只有在同一个jar包中,才可以访问接口。
至于接口中的方法权限问题,可以将接口看做是一种特殊的抽象类,接口中的方法和属性都是public的。只有这样,一个类实现了该接口,才能实现该接口中所有的方法。
接口中的方法默认是public。
作者: 刘_浩    时间: 2012-4-8 09:44
理解成默认的,不过接口应该是public。
作者: niceBoy    时间: 2012-4-8 09:50
接口中的成员修饰符是固定的。
成员变量:public static final
成员函数:public abstract
不写,会给你补上的,都是固定的,写上阅读性好些
作者: 陈志伟    时间: 2012-4-8 15:09
接口中默认是public  abstract方法,所以类在实现接口时必须给出方法体,并且一定要用public来修饰,而且接口中的常量默认是public static常量。由于接口体中只有常量定义和public 的abstract方法定义,程序在编写接口时,允许省略常量前面的public ,final和static修饰,也允许省略方法前面的public和abstract修饰。
作者: pray    时间: 2014-4-26 05:06
我X!(此回复虽有且仅有两个字,却深刻地表达了回复人的惊讶与暴脾气,反应出作者性格十分暴Li,变tai,辣手催花,足以见作者从小骂人练就的扎实的文字功底和颠倒黑白的写作技巧及惨绝人寰的创新能力。实是禽兽不如!再加上以感叹号收尾,点睛之笔,妙笔生花,意境深远,照应前文,升华主题,在‘我X’后面加上**,胸部,臀部。。等等词汇给人无限感动和遐想有浑然天成之感,实乃回复中之极品,沙发占座中之绝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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