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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Java中abstract class和interface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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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_Water
时间:
2014-4-3 11:20
标题:
Java中abstract class和interface总结:
共通之处:
含有abstract修饰符的class即为抽象类,abstract 类不能创建的实例对象。
含有abstract方法的类必须定义为abstract class,abstract class类中的方法不必是抽象的。
abstract class类中定义抽象方法必须在具体(Concrete)子类中实现,所以,不能有抽象构造方法或抽象静态方法。
如果的子类没有实现抽象父类中的所有抽象方法,那么子类也必须定义为abstract类型。
接口(interface)可以说成是抽象类的一种特例,接口中的所有方法都必须是抽象的。
接口中的方法定义默认为public abstract类型,接口中的成员变量类型默认为public static final。
不同之处:
1.抽象类可以有构造方法,接口中不能有构造方法。
2.抽象类中可以有普通成员变量,接口中没有普通成员变量
3.抽象类中可以包含非抽象的普通方法,接口中的所有方法必须都是抽象的,不能有非抽象的普通方法。
4. 抽象类中的抽象方法的访问类型可以是public,protected和(默认类型,虽然
eclipse下不报错,但应该也不行),但接口中的抽象方法只能是public类型的,并且默认即为public abstract类型。
5. 抽象类中可以包含静态方法,接口中不能包含静态方法
6. 抽象类和接口中都可以包含静态成员变量,抽象类中的静态成员变量的访问类型可以任意,但接口中定义的变量只能是public static final类型,并且默认即为public static final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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