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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分享:Java对象间的关系 [打印本页]

作者: 张超超    时间: 2012-4-16 13:07
标题: 分享:Java对象间的关系
Java对象间的关系
2011-09-18 16:51:06 | 0次阅读 | 评论:0 |
  1 聚合
  只要类中结合了对象的实例,无论个数多少都存在 聚合的关系,
  聚合是关联的一种特殊形式,它意味着一种整体 / 部分( whole/part )的关系。
  白色菱形直线代表聚合的关系 表示Whole 使用了Part
  类中访问控制
  +代表 public的属性或者方法
  -代表 private的属性和方法
  #代表 protected的属性和方法
  2 关联
  类之间的关联大多用来表示变量实例持有着对其他对象的引用。
  在箭头前加上黑色箭头 表示关联的关系
  这里表示 Phone类 使用了Button
  3 组合式一种特殊的聚合关系
  UML 对组合的定义:
  ①如同聚合,实例不能有循环。
  ②一个被所有者实例不能同时有两个所有者。
  ③ 所有者负责被组合的对象的生命周期的管理。如果所有者被销毁,被所有者也必须跟着一起被销毁,如果所有者被复制,被所有者也必须跟着一起被复制。基于此点,可以用组合来描述深拷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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