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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什么时候需要把类中的变量定义为类变量(static)? [打印本页]

作者: 北极£莜蓝    时间: 2014-6-5 12:03
标题: 什么时候需要把类中的变量定义为类变量(static)?
当该成员变量所存储的数据,每一个变量都拥有这个数据,就没有必要存储到对象中,只要让所有的对象共享该数据即可,这时应该用static修饰  感觉这句话的每个变量不太清晰,,,
作者: heima_xyu    时间: 2014-6-5 12:09
static在对象定义之前存在,每个对象可以不需要重新设置该变量,并共用它。
作者: zly1992008    时间: 2014-6-5 12:15
static变量是类中每一个对象所共同拥有的,只有一份,而不是每一个对象一份。
作者: f78fk    时间: 2014-6-5 13:19
就是所有对象共用一个数据就用静态的,每个对象都有自己的数据就非静态
作者: 夏季熬成了秋    时间: 2014-6-5 13:54
给变量加上static修饰以后,此变量被赋值以后会出现在内存方法区中的  所属区域的  静态区域中.此后只要是有此属性的 对象被调用  都会有与之前赋值相同的值.static修饰的成员值会被所有调用相同的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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