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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枚举 [打印本页]

作者: 李蛟龙    时间: 2012-4-22 15:41
标题: 枚举
为什么枚举中的构造方法必须是私有的
在张老师的视屏中提到,当枚举的元素只有一个时,可以作为一种单例的实现方式,但是这样的枚举还有意义么?最好举例说明,谢谢
作者: 乞文超    时间: 2012-4-22 15:55
枚举类型是单例模式的。你需要实例化一次,然后再整个程序之中就可以调用他的方法和成员变量了。
枚举类型使用单例模式是因为他的值是固定的,不需要发生改变。
作者: 乞文超    时间: 2012-4-22 16:05
枚举,不允许个人创建对象,所以必须对构造函数私有化
作者: 毕博    时间: 2012-4-22 16:19
枚举就是要将数据的内容固定范围。


所以要私有,不让ne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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