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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类后加点的作用范围? [打印本页]

作者: adent    时间: 2014-7-27 02:15
标题: 类后加点的作用范围?
Class.forName(s).newInstance() 为什么Class类的两个函数可以在一起用?
而Integer.toString(a1[0]).后面就只能跟String的函数。
作者: 李煜    时间: 2014-7-27 02:23
第一个表示创建S类的class对象,第二个表示将integer字符串表示
作者: adent    时间: 2014-7-27 02:41
李煜 发表于 2014-7-27 02:23
第一个表示创建S类的class对象,第二个表示将integer字符串表示

第一个两个函数都是Class的方法,
而第二个就不可以连续用两个Integer的方法。
为什么呢?
作者: fantacyleo    时间: 2014-7-27 03:21
adent 发表于 2014-7-27 02:41
第一个两个函数都是Class的方法,
而第二个就不可以连续用两个Integer的方法。
为什么呢? ...

因为返回值类型不同啊。Class.forName(s)的返回值是Class类型,当然可以继续调用Class的方法。Integer.toString()返回值是String类型,当然只能调用String的方法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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