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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关于分类和继承 [打印本页]

作者: 康佳兴    时间: 2014-8-8 21:27
标题: 关于分类和继承
最近老师说到分类和继承,说分类可以使用类的成员变量,但是不能创造成员变量,继承的时候子类不可以使用父类的成员变量 但是我用@property 创建出来的成员,分类和子类都不可以用 , 但是在@interface 后面创造出来的变量都可以使用,我就迷茫了
作者: Jr_711    时间: 2014-8-9 23:19
@property  创造出来的变量   默认产生是private

@interface   创造出来的变量    默认是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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