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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Java的关键字abstract、static、private在某些情况下不能同时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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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java_dream
时间:
2014-8-24 23:29
标题:
Java的关键字abstract、static、private在某些情况下不能同时使用
抽象类1. 当使用static修饰一个方法时,表明这个方法属于该类本身,即通过类就可以调用该方法,但如果该方法被定义成抽象方法,则将导致通过该类来调用该方法时出现错误(调用了一个没有方法体的方法肯定会引起错误)。因此static和abstract不能同时修饰某个方法,即没有所谓的类抽象方法。
2. abstract关键字修饰的方法必须被其子类重写才有意义,否则这个方法将永远不会有方法体,因此abstract方法不能定义为private访问权限,即private和abstract不能同时修饰方法。
作者:
南国
时间:
2014-8-24 23:43
和java类似的说
作者:
奋发吧小白
时间:
2014-8-25 00:18
加油!总结的不错!
作者:
java_dream
时间:
2014-8-25 01:01
嗯,大家一起加油!
作者:
THE_FUTURE
时间:
2014-8-25 09:30
第几天啊这个!
作者:
java_dream
时间:
2014-8-25 14:45
我也不知道是第几天的,面向对象的知识,我在其它书上看到的,记住这句话就知道什么是多态了,呵呵...
作者:
小布袋
时间:
2014-9-16 10:54
总结的很到位啊。
作者:
clevergump
时间:
2014-9-22 22:29
总结的不错!
作者:
chensc
时间:
2014-9-27 06:21
学习学习!
作者:
lishuliang28
时间:
2014-10-6 21:28
嗯嗯,是的是的
作者:
奔跑的小红帽
时间:
2015-11-26 20:28
abstract也不能和final同时存在,被abstract修饰的方法强制要求子类重写,而被final修饰的方法不能被重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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