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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枚举类 [打印本页]

作者: xpsyztd    时间: 2014-9-9 22:31
标题: 枚举类
(1)使用enum声明,默认直接继承了java.lang.Enum类,而不是Object类;

(2)枚举类的对象是固定的,实例个数有限,不可以再new( ),枚举对象后可以跟();

(3)枚举元素必须位于枚举类体中的最开始部分,枚举元素后要有分号与其他成员分隔;

(4)枚举类的构造方法的权限修饰符默认是private;

(5)一旦枚举对象后面加上{},那么该对象实际是枚举匿名内部类对象;

(6)所有枚举类都提供一个静态的values()方法(返回该枚举类所有对象组成的数组),便于遍历所有枚举对象;

(7)所有枚举类都提供一个静态的valueOf(String name)方法, 返回枚举类中对象名等于 name的对象。
EG:
  1. public enum Color
  2. {
  3.       Red(), Green(){}, Blue{};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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