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马程序员技术交流社区

标题: 重写 [打印本页]

作者: 大白天    时间: 2015-2-14 03:03
标题: 重写
重写方法。对象调用某重写方法时的优先级顺序:
分类(最后参与编译的分类优先)>子类>父类

作者: clairetoto2012    时间: 2015-2-14 07:17
赞一个,学到知识了!
作者: 蜡笔3285    时间: 2015-2-14 13:15
谢谢指点,把分类给忘了




欢迎光临 黑马程序员技术交流社区 (http://bbs.itheima.com/) 黑马程序员IT技术论坛 X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