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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构造方法的使用注意 [打印本页]

作者: 葛先生    时间: 2015-3-24 23:57
标题: 构造方法的使用注意
1)子类拥有的成员变量包括自己的成员变量以及从父类继承而来的成员变量,在重写构造方法的时候应该首先对从父类继承而来的成员变量先进行初始化。

(2)原则:先初始化父类的,再初始化子类的。

(3)重写构造方法的目的:为了让对象方法一创建出来,成员变量就会有一些固定的值。

(4)注意点:#1先调用父类的构造方法[super init]; #2再进行子类内部成员变量的初始化。

作者: 一步一个脚印    时间: 2015-3-24 23:58
感谢分享
作者: chenyf    时间: 2015-3-25 00:01
总结的挺好的, 可以写到技术博客里面
作者: tzp123    时间: 2015-3-25 00:23
谢谢分享
作者: wupeng756    时间: 2015-3-25 00:25
挺好的~~学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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