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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抽象小总结 [打印本页]

作者: 妖妖    时间: 2015-4-3 20:36
标题: 抽象小总结
(1)如果不是让某个类被初始化,就以abstract这个关键词将它标记为抽象类。(2)抽象的类是可以有抽象的和非抽象的方法的
(3)如果类带有了抽象的方法,这个类必须标记为抽象的
(4)抽象的方法是没有内容的,他的声明是以分号结束的
(5)抽象的方法必须在具体的类中运行
(6)java所有的类都是Object直接或间接的子类
(7)方法可以声明Object的参数或者是返回值
(8)不管实际上锁引用的对象时什么类型,只要在引用变量的类型就是带有某种方法的类型是才能调用的方法
(9)Object引用变量在没有类型转换的情况下不能赋值给其他的类型,若在堆上的对象类型与所在转换的类型不兼容,则此转换会在执行期产生异常
        类型转换的例子:Dog d=(Dog) x.getObject(aDog);
(10)从ArrayList<Object>去除的对象只能被Object引用,不然就要用类型转换来改变
(11)java是不允许多重继承的,因为那样会有致命方块的问题
(12)接口是“纯天然”的抽象类
(13)以interface 这个关键词取带class来声明接口
(14)实现接口是使用implements这个关键词 Dog implements Pet
(15)class可以实现多个接口
(16)实现某接口的类必须实现它所有的方法,因为这些方法都是public与abstract的
(17)要从子类调用父类的方法可以使用super这个关键词来引用  例如:super.Run()


作者: 菜鸟小A    时间: 2015-4-3 21:40
:handshake:handshake
作者: l540144279    时间: 2015-4-3 21:41
感谢分享, 刚学完。。。【数字君】
作者: 浮夸    时间: 2015-4-3 22:13
及时雨呀,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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