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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标识符命名规则 [打印本页]
作者: 鹏jiqing 时间: 2015-4-8 21:59
标题: 标识符命名规则
一开始学习老喜欢用a,b,c命名变量啥的,这个习惯不太好,还是定义有意义的名字才是正确的,但是要命名两个单词以上的标识符名字,还得遵守一定的规则:
1,只允许使用字母,数字,下划线,不允许数字开头,字母区分大小写,不能与系统自带的关键字重复,(另外,在个别语言中,有些个别符号也可以使用).
2,现代C语言中一般使用"驼峰命名"规则(从第二个单词开始首字母大写),Jave,C++等语言中,常量名用驼峰命名规则,函数名用帕斯卡命名规则(所有单词首字母大写).
作者: wws 时间: 2015-4-8 22:18
支持一下!
作者: carescares 时间: 2015-4-8 22:26
补充:现在标识符可以包含$,标识符最长31个字符
作者: 鹏jiqing 时间: 2015-4-8 22:27
啊,是么,昨天还看了一个朋友发的帖子说标识符长度没有限制的啊
作者: 距离 时间: 2015-4-8 22:35
恩,是的,最好英文意义和你变量的意义一致
作者: 纸飞机的天空 时间: 2015-4-8 22:41
好,顶一下
作者: carescares 时间: 2015-4-8 22:50
不要听他的,我们今天上课刚刚讲了的,完全没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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