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期发现一些同学的问题在解决之后,没有及时将问题的主题分类修改为“[已解决]”,这将可能会影响到大家技术分的获取。 以下是论坛管理员对于论坛主题分类的说明 原帖地址:http://bbs.itheima.com/forum.php ... 15&fromuid=3412 1:问题如果未解决,请选择分类“未解决” 2:问题如果已解决,请选择分类“已解决” 点击贴内容下面的编辑,即可更改你的主题分类选项 切记不要选错选项,否则会导致版主和管理们无法正常加分!类别错了,后果自负! |
| 欢迎光临 黑马程序员技术交流社区 (http://bbs.itheima.com/) | 黑马程序员IT技术论坛 X3.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