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马程序员技术交流社区
标题: 抽象类的特点 [打印本页]
作者: mingjing56 时间: 2015-4-18 00:01
标题: 抽象类的特点
1:抽象方法只能定义在抽象类中,抽象类和抽象方法必须由abstract关键字修饰(可以描述类和方法,不可以描述变量)。
2:抽象方法只定义方法声明,并不定义方法实现。
3:抽象类不可以被创建对象(实例化)。
4:只有通过子类继承抽象类并覆盖了抽象类中的所有抽象方法后,该子类才可以实例化。否则,该子类还是一个抽象类。
欢迎光临 黑马程序员技术交流社区 (http://bbs.itheima.com/) |
黑马程序员IT技术论坛 X3.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