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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java事件监听机制 [打印本页]

作者: 夏尔    时间: 2015-5-31 20:30
标题: java事件监听机制
       事件源:发出事件者,也就是毕老师说的awt包中或者swing包中的图形界面组件。
       事件对象:发出事件本身,每一个事件源都有自己特有的对应事件和共性事件。
       事件监听器:提供处理事件指定的方法,可以出发某一个事件的动作(一个或者多个动作)被封装到监听器中。
       事件处理:每一个事件监听器接口声明了对应于处理某类事件的方法,每一个方法处理一种事件。一般事件源自己不处理事件,而是通过注册监听器将事件委托给监听器进行处理,这种事件处理机制称为授权处理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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