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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抽象类与抽象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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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zhenxing133
时间:
2015-6-17 21:17
标题:
抽象类与抽象方法
1.抽象类 (声明方法的存在而不去实现它的类被叫做抽象类)
抽象类就是不能使用new方法进行实例化的类,即没有具体实例对象的类。
对象不能由抽象类直接创建,只可以通过抽象类派生出新的子类,再由其子类来new对象。
当一个类被声明为抽象类时,要在这个类前面加上修饰符abstract。
在抽象类中的成员方法可以包括一般方法和抽象方法。
2.抽象方法
抽象方法就是以abstract修饰的方法,这种方法只声明返回的数据类型、方法名称和所需的参数,没有方法体,也就是说抽象方法只需要声明而不需要实现。
当一个方法为抽象方法时,意味着这个方法必须被子类的方法所重写,否则其子类的该方法仍然是abstract的,而这个子类也必须是抽象的,即声明为abstract。
补充:
抽象类中不一定包含抽象方法,但是包含抽象方法的类一定要被声明为抽象类。抽象类本身不具备实际的功能,只能用于派生其子类。抽象类中可以包含构造方法,但是构造方法不能被声明为抽象。
抽象类不能用final来修饰,即一个类不能既是最终类又是抽象类。
abstract不能与private、static、final、native并列修饰同一个方法。
作者:
ujump
时间:
2015-6-17 22:01
本来迷糊 今天看到楼主的帖子瞬间……好了
作者:
腹黑生姜
时间:
2015-6-17 22:37
复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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