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马程序员技术交流社区
标题:
java最新学习笔记
[打印本页]
作者:
j420984
时间:
2015-6-20 16:08
标题:
java最新学习笔记
内部类
1. 将一个类定义在另一个类的里面,对里面那个类就称为内部类
2. 访问特点
a) 内部类可以直接访问外部类中的成员,包括私有成员;因为内部类持有外部类的引用.该引用的格式:外部类名.this
b) 外部类要访问内部类中的成员必须要建立内部类的对象.
3. 访问格式:当内部类定义在外部类的成员位置上,而且非私有,可以在外部其他类中.可以直接建立内部类对象.格式:外部类名.内部类名 变量名 = 外部类对象.内部类对象;
4. 当内部类在成员位置上,就可以被成员修饰符所修饰.比如
a) private:将内部类在外部类中进行封装;
b) static:内部类就具备static的特性.
当内部类被static修饰后,只能直接访问外部类中的static成员,出现了访问局限.
在外部其他类中直接访问静态内部类的非静态成员:new Outer.Inner().function();
在外部其他类中直接访问静态内部类的静态成员: Outer.Inner().function();
当描述事物时,事物的内部还有事物,该事物用内部类来描述.
因为内部事务在使用外部事物的内容.
匿名内部类:
1. 匿名内部类其实就是内部类的简写格式.
2. 定义匿名内部类的前提:
a) 内部类必须是继承一个类或者实现接口.
3. 匿名内部类的格式:new 父类或者接口(){定义子类的内容}
4. 其实匿名内部类就是一个匿名子类对象,而且主评委会对象有点胖,可以理解为带内容的对象.
异常:就是程序在运行时出现的不正常情况
异常由来:问题也是现实生活中一个具体的事物,也可以通过java的类的形式进行描述,并封装成对象.其实就是java对不正常情况进行描述后的对象体现.
问题的划分:
1. 一种是严重的问题通过Error类进行描述;一般不编写针对性的代码对其进行处理.
2. 非严重的通过Exception类进行描述.可以使用针对性的处理方式进行处理.
无论Error或者Exception都具有一些共性容.
比如:不正常情况的信息,引发原因等.
异常的处理:
try{
需要被检测的代码
}catch( 异常类 变量){
处理异常的代码
}finally{
一定会执行的代码
}
在功能上通过throws的关键字声明了该功能有可能会出现异常.
对多异常的处理:
1. 声明异常时,建议声明更为具体的异常,这样处理可以更具体.
2. 对方声明几个异常,就对应有几个catch块. 不要定义多余的catch块
a) 如果多个catch块中的异常出现继承关系,父异常catch放在最下面.
建立在进行catch处理时,catch中一定要定义具体处理方式.不要简单定义一句e.printStackTrace(),也不要简单的就书写一条输出语句.
自定义民异常:
因为项目中会出现特有的问题,
而这些问题并未被JAVA所描述并封装对象.
所以对于这些特有的问题可以按照java对问题封装的思想将特有问题进行自定义封装.
class FuException extends Exception{
}
自定义异常只能手动抛出.if(i<0) throw new FuException();
当函数内部出现了throw抛出异常对象,那么就必须要给对应的处理动作.
要么在内部try catch处理
要么在函数上声明让调用者处理.
一般情况,函数内出现异常,函数上要声明.
发现打印的结果中只有异常的名称,却没有异常的信息.因为自定义的异常并未定义信息.
因为父类中已经把异常信息的操作都完成了,所以子类只要在构造时,将异常信息传递给父类通过SUPER语句那么就可以直接通过getMessage方法获取自定义的异常信息了.
自定义异常:必须是自定义的类继承Exception
原因:异常体系内有一个特点,因为异常类和异常对象都被抛出,他们都具备可抛性.这个可抛性是throwable这个体系中独有特点,只有这个体系中的类和对象才可以被throws和throw操作.
throw和throws的区别,
1. throws使用在函数上, throw用在函数内
2. throws后面跟的异常类,可以跟多个,用逗号隔throw后跟的是异常对象.
Exception中有一个特殊的子类异常RuntimeException运行时异常
如果在函中内抛出该异常,函数上可以不用声明,编译一样通过,如果在函数上声明了该异常,调用者可以不用处理,编译时一样通过.
之所以不用在函数声明,是因为不需要让调用者处理,当该异常发生,希望程序停止,因为在运行时,出现了无法继续运算的情况,希望停止程序后对代码进行修正.
作者:
空城dream
时间:
2015-6-20 17:33
看不懂。。:(这是学到哪了?
作者:
云端的风
时间:
2015-6-20 19:42
好东西
作者:
壹颗心只属于你
时间:
2015-6-21 11:14
不错,赞一个。
欢迎光临 黑马程序员技术交流社区 (http://bbs.itheima.com/)
黑马程序员IT技术论坛 X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