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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数据类型之间的强制转换 [打印本页]

作者: 纪青超    时间: 2015-6-22 21:44
标题: 数据类型之间的强制转换
注意jvm只关注语法
        注意强转要在小类型的表示数据范围内。
        转换格式:数据类型(大) 变量名=(强转的类型)变量名;

作者: 张恩祺    时间: 2015-6-22 23:49
强制转换大的转换成小的也是可以的 但是这样不会得出你想要的答案 也就是说会影响精度 如果你知道的值的大小也是可以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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