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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抽象类 [打印本页]

作者: qingger    时间: 2015-6-29 09:56
标题: 抽象类
抽象类:关键字abstract。不能实例化(也就是不能创建对象),但是可以通过子类继承去实例化子类。
抽象类中可以定于普通的成员变量,也可以定义普通的方法成员。
如果子类没有把所有抽象方法实现,那么子类也变成抽象的了。
抽象方法
语法:abstract 返回类型 方法名(参数列表)
抽象类中的抽象方法在子类中必须全部实现
对于一个抽象类可以没有定义抽象方法,但只要类中有一个抽象方法,该类必须为abstract
抽象方法不能有方法体,必须在子类中进行复写实现。

作者: 终极黑马    时间: 2015-6-29 1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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