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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第13届版块必看版规 [打印本页]

作者: 滔哥    时间: 2012-7-31 15:03
标题: 第13届版块必看版规


一、严禁事项:
1:提问贴,主题分类选择“提问”,提问后,问题已经解决了必须及时在贴内回复内容“问题已经解决”。
(如查明问题确实已解决,楼主未在贴内回帖说明,解决后的24小时之内 问题 提问者 扣除 技术分 1分,如有特殊情况请在贴内说明,让管理人员知道你的实际情况

2:非真实姓名注册论坛用户ID提问,解决问题,不提供任何技术分加分。(非真实姓名发帖,版主和管理人员有权直接关闭贴)
申请论坛改名地址:http://bbs.itheima.com/thread-19719-1-1.html
如果姓名已经有人注册
例如:王鹏 这个ID被注册了,那么你可以改成“黑马-王鹏”“黑马粉-王鹏”“黑马_王鹏”“黑马王鹏”都是可以的!

二、 禁止事项: (视情况处理)
1:禁止恶意灌水(交易区在第一页的作者或最后回复里分别出现多次顶帖的ID即视为刷屏),禁止纯表情帖。

2:禁止发表侮辱其他会员或论坛的帖子

3:禁止发布 色情,暴力,反动,广告,房屋合租和类似广告的信息贴,视情况轻重进行处罚,严重者,终身锁定用户ID。

4:禁止发布广告及带有广告性质以及病毒、木马、后门程序的网址或网址链接。

三、注意事项
1:ID登陆密码不要太简单,请设置提示问题及答案。尽量不要和别的论坛密码一样。

2:请不要在发贴的标题上用特殊字符,如@@,##,&&,**等以免造成版面上的不雅观,凡是发这样的帖子的,发现后立即删除并警告一次。

3:每一个提问贴,版主最多可以采用3个解决方案,给三个回答者加分,如果楼主已经说明"问题已解决"后面的回复无需加分,除特殊的回复,比如解决方案特别好,可以特殊给予加分。

4:技术分负分达到10分,取消申请入学资格机会一次(总共三次),技术分达到10分即可申请参加入学流程 。
提醒:技术分25分是入学流程必备分数哦
申请报名入学流程地址:http://oa.itheima.com
重新申请入学:需补回技术分负10分的分数并且重新获得技术分10分

三、获取技术分注意事项
1:提问不能过于简单(技术分≥10一般很简单的提问一般是无分的 )

2:回答问题必须详细,代码必须有注释,图文并茂回答问题获取技术分最大
(切勿投机取巧,把代码截图放上去,这样做一般也是无分,图文并茂必须利于详细回答问题的图文)

3:特殊主题贴也可以获得相应技术分(比如:很值得大家学习的 学习感悟 )

4:怎么让大家注意到你的问题?这里我教大家个方法,论坛的道具里有一个“变色卡”,会让你问题变色,那样更能让大家关注你的问题哦,同时也能快速获取技术分。
(论坛金钱并不是没有用的,金钱可以买道具来辅助自己更快的获取技术分)
道具商店:http://bbs.itheima.com/home.php?mod=magic

5:技术分加分区间1-3分(一般情况),特殊主题(特殊加分处理,每周都会举行的高分题目3-10甚至15分,这些都是可能的)








作者: 田向向    时间: 2012-7-31 15:42
这样严点也好。{:soso_e179:}
作者: 孙飞    时间: 2012-7-31 15:54
期待的十三期,顶一下
作者: 孙建飞    时间: 2012-7-31 15:56
13期的哥们儿加油
作者: 陈红建    时间: 2012-7-31 16:00
技术分达到10分就可以申请了吧 ?

截图1343721555.jpg (4.79 KB, 下载次数: 22)

截图1343721555.jpg

作者: 尹善波    时间: 2012-7-31 16:07
不错哦

作者: 文密    时间: 2012-7-31 16:10
如查明问题确实已解决,楼主未在贴内回帖说明,解决后的15分钟之内“问题提问者扣除 技术分 1分
  滔哥这条是不是有点太严了  对于我们不经常上网的了。 (有可能一个星期就有一两天可以上网)
作者: 赵俊杰    时间: 2012-7-31 19:11
弱弱的问下,有十四期、十五期吗,还往下办吗?我们十一月分离校,怕是要错过这十三期了。
作者: 马州州    时间: 2012-7-31 22:11
如查明问题确实已解决,楼主未在贴内回帖说明,解决后的15分钟之内“问题提问者扣除 技术分 1分
我也想说一下这个规定,并不是每次提问短时间内都能解决的,有时候一个问题,一天才得到解决,总不能这一天内我们一直都盯着论坛有新回复了就赶紧看看?

作者: pphdsny3    时间: 2012-8-1 17:30
滔哥,既然用我的名字做例子...{:soso_e113:}
作者: 燕国庆    时间: 2012-8-2 11:43
想问一下,如果想进14期,那25分的技术得分必须是在第十四期的论坛里得到的吗?
作者: 黑马_张海涛    时间: 2012-8-10 09:08
先来顶下滔哥,名字改过来后再来............
作者: 刘芮铭    时间: 2012-8-18 16:01
期待黑马 希望能进入
作者: 王震阳老师    时间: 2012-8-20 13:24
第十四期什么时候开始呀?
作者: 黑马王建伟    时间: 2012-8-20 14:12
在贴内回复,本人感觉不合适的,应该在标题前加“已解决”,这样大家一看已解决,就不进去了,省的浪费时间,你说呢,滔哥

未命名.jpg (15.97 KB, 下载次数: 19)

未命名.jpg

作者: 黑马王建伟    时间: 2012-8-20 14:18
刚看了下我发的帖子,不知道标题怎么修改,不能修改吗?
作者: 胡元江    时间: 2013-2-17 15:07


不错。。。必须转下让更多人看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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