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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抽象类总结 [打印本页]

作者: eayonh    时间: 2015-7-15 17:13
标题: 抽象类总结
当多个类中出现相同功能,但是功能主体不同,这时可以进行向上抽取,但只抽取功能定义而不抽取功能主体,被抽取的功能被称为抽象方法,包含抽象方法的类称为抽象类,抽象类和抽象方法被abstract关键字修饰。
格式:
abstract  class 类名
{
         abstract  返回值类型 抽象方法名();
}
特点:
(1)抽象方法一定在抽象类中。
(2)抽象方法和抽象类都必须被adstract关键字修饰。
(3)抽象类不可以用new创建对象,因为调用抽象方法没有意义。
(4)抽象类中的方法要被使用,必须由子类复写所有的抽象方法后建立子类对象调用。如果子类只覆盖了部分抽象方法,那么该子类还是一个抽象类。
需要注意的是:抽象类中可以有抽象方法和一般方法。抽象类中也可以不定义抽象方法,但这样做仅仅是不让该类建立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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