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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对于一个范围内的一类事物,可以通过泛型限定的方式定义,有两种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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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decadence90
时间:
2015-7-24 21:41
标题:
对于一个范围内的一类事物,可以通过泛型限定的方式定义,有两种方式:
1、? extends E:可接收E类型或E类型的子类型;称之为上限。
如:Vector<? extends Number> x = newvector<Integer>();
2、? super E:可接收E类型或E类型的父类型;称之为下限。
如:Vector<? super Integer>x = newvector<Number>();
作者:
Queen_one
时间:
2015-7-24 21:44
啊 泛型类 泛型方法 泛型借口<>我们今天刚学过
作者:
风无向梦无痕
时间:
2015-7-24 21:47
恩恩 不错!
作者:
decadence90
时间:
2015-7-24 21:54
Queen_one 发表于 2015-7-24 21:44
啊 泛型类 泛型方法 泛型借口我们今天刚学过
对啊 一个班啊
作者:
Red_Archer
时间:
2015-7-24 21:54
今天没听懂.学习了.
作者:
decadence90
时间:
2015-7-24 22:01
Red_Archer 发表于 2015-7-24 21:54
今天没听懂.学习了.
在看一次视频啊,很简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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