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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个人认为函数就是特殊的变量(性质基本相同) [打印本页]

作者: cheenbee    时间: 2015-8-6 20:35
标题: 个人认为函数就是特殊的变量(性质基本相同)

1)函数与变量一样必须先声明定义之后才能被引用,函数声明就相当于变量的声明;函数的的语句块就相当于变量的赋值;被调用函数在调用函数之前定义就相当于变量的声明初始化.
   这就是为什么如果被调用函数在调用函数之后定义就必须在调用函数之前或调用函数内调用 "被调用函数" 语句之前声明(包含头文件内的函数声明同理)
2)函数名不能与关键字重名且在同一层作用域内函数名和变量名也不能相同

  综上得出函数从属于变量,即函数就是一类特殊的变量



作者: cheenbee    时间: 2015-8-6 20:39
好流弊的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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