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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向对象的三大特性之二: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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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伟大的度娘
时间:
2015-9-4 20:44
标题:
面向对象的三大特性之二:继承
继承,继承指的是类与类之间的关系,子类继承父类后,相当于子类拥有父类的成员变量和方法。
1、使用注意点有:
1>、子类与父类的成员变量不能重复定义(JAVA中是可以的,注意辨别);
2>、子类可以重写父类的方法,子类对象调用重写的父类方法会优先调用子类的方法;
3>、父类必须声明在子类前面;
2、组合:
继承是:A是B;组合是:A拥有B。组合能在一定程度上帮助程序解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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