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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重写构造方法注意事项: [打印本页]

作者: 孙蒙蒙    时间: 2015-9-21 23:19
标题: 重写构造方法注意事项:
构造方法使用注意
(1)子类拥有的成员变量包括自己的成员变量以及从父类继承而来的成员变量,在重写构造方法的时候 应该首先对从父类继承而来的成员变量先进行初始化。
(2)原则:先初始化父类的,再初始化子类的。
(3)重写构造方法的目的:为了让对象方法一创建出来,成员变量就会有一些固定的值。
(4)注意点:先调用父类的构造方法[super init]; 再进行子类内部成员变量的初始化。


作者: 同舟ing    时间: 2015-9-22 00:03
很详细,很好先mark一下,以后看!
作者: 索大    时间: 2015-9-22 00:05
大神啊。俺们才开始学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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