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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关于this和sup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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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王贺明
时间:
2015-9-26 01:43
标题:
关于this和super
15. 下列选项中关于Java中super关键字的说法错误的是( )。
A. 当子父类中成员变量重名的时候,在子类方法中想输出父类成员变量的值,可以用super区分子父类成员变量
B. super语句可以放在构造函数的任意一行
C. 子类可以通过super关键字调用父类的方法
D. 子类可以通过super关键字调用父类的属性
求大神总结super和this的使用方法和适用场合。
作者:
youyuxiaoyu
时间:
2015-9-26 07:45
B,super语句必须放在构造方法第一行
作者:
youyuxiaoyu
时间:
2015-9-26 07:47
B,super语句必须放在构造方法第一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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