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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总结抽象类的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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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侍小波
时间:
2012-9-27 08:55
标题:
总结抽象类的特点。
抽象类的特点:
1) 抽象类abstract是用来产生子类的不能被实例化的;
2) 所有的抽象方法abstract都必须在抽象类中;
3) 每一个抽象类的抽象方法都要在它的子类中进行方法重载才能用 ;
4) 一个抽象类中有许多抽象方法它的子类如果没有实现其所有的抽象方法则它的子类还是抽象类不能被实例 ;
5) 抽象类中允许存在非抽象方法非抽象方法可以被子类访问 。
作者:
许庭洲
时间:
2012-9-27 09:01
值得学习ing!
作者:
张文文
时间:
2012-9-27 10:24
嘿,真好。顶个
作者:
杨进
时间:
2012-9-27 11:49
abstract 修饰符用于表示所修饰的类是不完整的,并且它只能用作基类。抽象类与非抽象类在以下方面是不同的:
• 抽象类不能直接实例化,并且对抽象类使用 new 运算符是编译时错误。虽然一些变量和值在编译时的类型可以是抽象的,但是这样的变量和值必须或者为 null,或者含有对非抽象类的实例的引用(此非抽象类是从抽象类派生的)。
• 允许(但不要求)抽象类包含抽象成员。
• 抽象类不能被密封。
当从抽象类派生非抽象类时,这些非抽象类必须具体实现所继承的所有抽象成员,从而重写那些抽象成员。在下面的示例中
abstract class A
{
public abstract void F();
}
abstract class B: A
{
public void G() {}
}
class C: B
{
public override void F() {
// actual implementation of F
}
}
抽象类 A 引入抽象方法 F。类 B 引入另一个方法 G,但由于它不提供 F 的实现,B 也必须声明为抽象类。类 C 重写 F,并提供一个具体实现。由于 C 中没有了抽象成员,因此可以(但并非必须)将 C 声明为非抽象类。
作者:
徐宏伟
时间:
2012-9-27 13:28
mark:方法重写和方法重载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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