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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自学笔记join ()的特点 [打印本页]

作者: WaterTheGreat    时间: 2015-12-23 23:59
标题: 自学笔记join ()的特点
t1.join()
当主函数执行到这句话的时候,主函数放弃执行权给t1线程,等待t1线程终止后才参与抢夺CPU控制权!

用视频老师的语言形容:
当A线程执行到B线程的B.join()方法时,A将执行权给B,
A等待B执行完后才开始抢夺Cpu执行权!

注意:这个方法只与执行到该语句和该语句的线程对象有关系!别的线程不受影响!
作者: Mr.zhao    时间: 2015-12-24 00:56
咱还在io流里迷茫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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