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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对象的创建格式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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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落星追恒
时间:
2016-1-15 22:08
标题:
对象的创建格式问题
对象的创建格式是:类名 变量名 = new 类名 ,这句话对吗,变量名是不是应该改成常量名,对象名称不是不能变更吗?
只有对象才能使用类中的成员方法吗?
作者:
宋达思
时间:
2016-1-16 10:53
首先,你好像还没有理解什么是常量,一般常量的话,也就是固定不变的数据,往往会用final关键字来修饰,例如π,对象的名称本来就是何以随意起的,它不是固定不变的,当然是变量名了,对于成员方法,如果它是静态的,就可以用其他的静态方法来调用吧。我也是初学者,学习的还很皮毛,以上仅为个人理解,未必都正确,请见谅。
作者:
落星追恒
时间:
2016-1-16 23:13
宋达思 发表于 2016-1-16 10:53
首先,你好像还没有理解什么是常量,一般常量的话,也就是固定不变的数据,往往会用final关键字来修饰,例 ...
谢谢讲的很详细。我之前觉得是对象名称确定了好像就无法修改了,就觉得是常量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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