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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OC三大特性之继承 [打印本页]

作者: 小石头16544    时间: 2016-1-19 23:35
标题: OC三大特性之继承
基类(也叫做父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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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类(也叫做派生类)
类的继承和派生(注意:是类)
一个类包括:类的属性的声明、类方法的声明和实现、对象方法的声明和实现。所以以上三部分,类都继承!
子类=父类的属性+父类的对象方法、类方法+重写的方法实现(不需要重写声明)+子类新增的属性、类方法、对象方法
继承的注意事项:
1)继承是单继承、多层继承;
2)当子类中有它要调用的方法,就使用子类的方法,子类没有,就找父类的父类—>NSObject(所有类的父类)
3)父类已有的成员变量,子类不可以重新定义        父类已有的方法声明,子类可以重新写,但是毫无意义        父类已有的方法实现,子类如果不想用,那么可以重写实现(不需要重写声明,也可以写,但是没意义)(如果此时,还想用父类的那个方法,那么用super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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