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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抽象类(总结) [打印本页]

作者: zhoubinjian    时间: 2016-3-27 14:30
标题: 抽象类(总结)
抽象:abstract
抽象类的特点 :1.抽象方法一定在抽象类中;
                2.抽象方法和抽象类都必须被abstract关键字修饰;
                3.抽象类不可以用new创建对象,因为调用抽象方法没有意义 。
                4.抽象类的抽象方法要被使用,必须由子类复写起所有的抽象方法后,建立子类对象才可以调用;如果子类只覆盖了部分的抽象方法,那么该子类还是一个抽象类。

抽象类和一般类没有太大的不同。
抽象类比一般类多个抽象函数,就是在类中可以定义抽象方法,抽象类不可以实例化
特殊:抽象类中可以不定义抽象方法,这样仅仅是不让该类建立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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