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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知识点的理解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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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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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2016-5-29 00:00
标题:
知识点的理解分享
大家可能对引用数据类型中调用会有一些疑问,尤其是在集合和方法混合使用时,在方法中什么时候创建对象,什么时候不用创建对象?
分析:如果是在对集合中的元素增加的基础上,就需要创建对象,因为只有先创建对象,才能增加元素;那么对原有的元素进行修改,删除,查看的操作时,是不需要创建对象的,因为是在原有元素的基础上更改,并没有增添新的元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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