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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继承作用,final特点 [打印本页]

作者: H_shaohui    时间: 2016-6-21 21:18
标题: 继承作用,final特点
(一) 继承
好处:  1:提高了代码的复用性。
  2:让类与类之间产生了关系,提供了另一个特征多态的前提。
  注意:  子类中所有的构造函数都会默认访问父类中的空参数的构造函数,因为每一个子类构造内第一行都有默认的语句super();   如果父类中没有空参数的构造函数,那么子类的构造函数内,必须通过super语句指定要访问的父类中的构造函数。  如果子类构造函数中用this来指定调用子类自己的构造函数,那么被调用的构造函数也一样会访问父类中的构造函数。   

(二)final特点:  1:这个关键字是一个修饰符,可以修饰类,方法,变量。 2:被final修饰的类是一个最终类,不可以被继承。  3:被final修饰的方法是一个最终方法,不可以被覆盖。 4:被final修饰的变量是一个常量,只能赋值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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