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变量,代表某个空间,它的取值是可变的,是数据的基本单元,变量由两个要素组成,变量名和变量类型。
变量分为全局变量和局部变量,全局变量定义在函数外部,程序开始到结束都一直在,而局部变量定义在函数内部,只能供函数使用,在函数内部有效。
变量的使用:
(1)定义一个变量
格式: 变量类型 变量名称;
变量名严格遵守标识符命名规范,变量名不能同名
初始化:给变量赋初值
初始化的方法:
[objc] view plain copy1)局部变量 局部变量也称为内部变量。局部变量是在函数内作定义说明的。其作用域仅限于函 数内, 离开该 函数后再使用这种变量是非法的。
注意:
(1)主函数中定义的变量也只能在主函数中使用,不能在其它函数中使用。同 时,主函数中 也不能使用其它函数中定义的变量。因为主函数也是一个函数, 它与其它函数是平行关系。 (2)形参变量是属于被调函数的局部变量,实参变量是属于主调函数的局部变量。 (3)允许在不同的函数中使用相同的变量名,它们代表不同的对象,分配不同的单元,互不干扰,也不会发生混淆。虽然允许在不同的函数中使用相同的变量名,但是为了使程序明了易懂,不提倡在不同的函数中使用相同的变量名.
2)全局变量 全局变量也称为外部变量,它是在函数外部定义的变量。
注意:
(1)对于局部变量的定义和说明,可以不加区分。而对于外部变量则不然,外部变量的定义和外 部变量的说明并不是一回事。外部变量定义必须在所有的函 数之外,且只能定义一次。 其一般形式为:[extern] 类型说明符变量名,变量名... 其中方括号内的extern可以省去不写。 (2)而外部变量说明出现在要使用该外部变量的各个函数内,在整个程序内,可能出现多次,外部变量说明的一般形式为: extern 类型说明符变量名,变量名,...; 外部变量在定义时就已分配了内存单元,外部变量定义可作初始赋值,外部变量说明不能再赋初始值, 只是表明在函数内要使用某外部变量。 (3)外部变量可加强函数模块之间的数据联系,但是又使函数要依赖这些变量, 因而使得函数的独立性降低。从模块化程序设计的观点来看这是不利的, 因此在不必要时尽量不要使用全局变量。 (4)在同一源文件中,允许全局变量和局部变量同名。在局部变量的作用域内, 全局变量不起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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