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马程序员技术交流社区
标题:
方法的重写规则
[打印本页]
作者:
今何在
时间:
2016-10-29 10:34
标题:
方法的重写规则
参数列表必须完全与被重写方法的相同;
返回类型必须完全与被重写方法的返回类型相同;
访问权限不能比父类中被重写的方法的访问权限更低。例如:如果父类的一个方法被声明为public,那么在子类中重写该方法就不能声明为protected。
父类的成员方法只能被它的子类重写。
声明为final的方法不能被重写。
声明为static的方法不能被重写,但是能够被再次声明。
子类和父类在同一个包中,那么子类可以重写父类所有方法,除了声明为private和final的方法。
子类和父类不在同一个包中,那么子类只能够重写父类的声明为public和protected的非final方法。
重写的方法能够抛出任何非强制异常,无论被重写的方法是否抛出异常。但是,重写的方法不能抛出新的强制性异常,或者比被重写方法声明的更广泛的强制性异常,反之则可以。
构造方法不能被重写。
如果不能继承一个方法,则不能重写这个方法。
作者:
雪中鱼01
时间:
2016-10-29 13:38
mark,总结的很好
作者:
GXM
时间:
2016-10-29 17:47
点个赞。。
作者:
vip825779
时间:
2016-10-29 19:47
背下来就好了
作者:
ylz1997
时间:
2016-10-30 07:27
继承中的返回值可以是子父类关系吧 还没学不知道对不对
欢迎光临 黑马程序员技术交流社区 (http://bbs.itheima.com/)
黑马程序员IT技术论坛 X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