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马程序员技术交流社区

标题: ==========《第17届板块必看版规》========== [打印本页]

作者: 李培根    时间: 2013-1-5 17:55
标题: ==========《第17届板块必看版规》==========
本帖最后由 李培根 于 2013-2-23 16:54 编辑

[fly]首先欢迎加入heima17期[/fly]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随着论坛的发展,为了维护论坛整洁和一个温馨的讨论环境,17期版规如下:
黑马论坛第17届JavaEE+Android黑马学员交流区版规(请仔细阅读)
一、严禁事项:
1:非真实姓名注册论坛用户ID提问,解决问题,不提供任何技术分加分。(非真实姓名发帖,版主和管理人员有权直接关闭贴)
申请论坛改名地址1:http://bbs.itheima.com/thread-19719-1-1.html
申请论坛改名地址2:http://bbs.itheima.com/thread-31067-1-1.html
如果姓名已经有人注册
例如:陈冬莲 这个ID被注册了,那么你可以改成“黑马-陈东莲”“黑马粉-陈冬莲”“黑马_陈冬莲
黑马陈冬莲”都是可以的!

二、 禁止事项: (视情况处理)
1:请仔细阅读版规,善用该论坛搜索功能,很多问题可以直接找到答案。
2:回帖请文明用语,不要以任何方式对他人进行人身攻击。
3:禁止恶意灌水(交易区在第一页的作者或最后回复里分别出现多次顶帖的ID即视为刷屏),禁止纯表
情帖。
4:禁止发布色情,暴力,反动,广告,类似广告的信息贴,视情况轻重进行处罚,严重者,终身锁定用户ID。
5:禁止发布广告及带有广告性质以及病毒、木马、后门程序的网址或网址链接。
6:问题解决后请尽快修改主题分类为已解决。
7:请尽量不要回复无意义内容(例:顶,ding等)
8:发帖请注意分类及规范标题(标题应反映求助或讨论内容)

三、注意事项
1:ID登陆密码不要太简单,请设置提示问题及答案。尽量不要和别的论坛密码一样。
2:请不要在发贴的标题上用特殊字符,如@@,##,&&,**等以免造成版面上的不雅观,凡是发这样的帖子的,发现后立即删除并警告一次。
3:每一个提问贴,版主最多可以采用3个解决方案,给三个回答者加分,如果楼主已经说明"问题已解决"后面的回复无需加分,除特殊的回复,比如解决方案特别好,可以特殊给予加分。
4:技术分负分达到10分,取消申请入学资格机会一次(总共三次),技术分达到10分即可申请参加入学流程 。
提醒:技术分25分是入学流程必备分数哦
申请报名入学流程地址:
http://oa.itheima.com
重新申请入学:需补回技术分负10分的分数并且重新获得技术分10分

四、获取技术分注意事项
1:提问不能过于简单(技术分≥10一般很简单的提问一般是无分的)
2:回答问题必须详细,代码必须有注释,图文并茂回答问题获取技术分最大(切勿投机取巧,把代码截图放上去,这样做一般也是无分,图文并茂必须利于详细回答问题的图文)
3:特殊主题贴也可以获得相应技术分(比如:很值得大家学习的学习感悟)
4:怎么让大家注意到你的问题?这里我教大家个方法,论坛的道具里有一个“变色卡”,会让你问题变色,那样更能让大家关注你的问题哦,同时也能快速获取技术分。
(论坛金钱并不是没有用的,金钱可以买道具来辅助自己更快的获取技术分)
道具商店:
http://bbs.itheima.com/home.php?mod=magic
5:技术分加分区间1-3分(一般情况),特殊主题(特殊加分处理,每周都会举行的高分题目3-10甚至15分,这些都是可能的)

新增关于资料分享的和笔记总结的技术分的加分标准:
1.资料分享理论上不会加技术分,但是如果是很值得学习,且对大家的帮助较大,可酌情给予加1技术分

2.笔记总结加技术分的标准:仅仅是笔记总结分享不会加技术分,如果加上个人感悟且总结完整的
加1技术分,并高亮处理。


官方签到活动开始了,每日一签 技术分、金钱拿到手软--->点我直达




作者: Rancho_Gump    时间: 2013-1-5 18:04
的确无规矩不成方圆,明确加分细则,很给力!
作者: 郭金龙    时间: 2013-1-5 18:05
版主,这个颜色搭配看起来实在是费力!能换一下颜色吗?
作者: 李培根    时间: 2013-1-5 18:16
郭金龙 发表于 2013-1-5 18:05
版主,这个颜色搭配看起来实在是费力!能换一下颜色吗?

换了纯黑的字体了,现在怎么样?感觉这个颜色看起来柔和些,不那么强硬。
作者: 黄文伯    时间: 2013-1-5 18:43
有规矩真好
作者: 高境    时间: 2013-1-5 18:44
{:soso_e179:}
作者: 李培根    时间: 2013-1-5 18:55
基本编辑完成,欢迎大家提出意见
作者: 焦健    时间: 2013-1-5 19:19
嗯,这个做的挺好的。。
作者: 李培根    时间: 2013-1-5 19:29
焦健 发表于 2013-1-5 19:19
嗯,这个做的挺好的。。

其实好多是沿袭16期的。。
作者: 焦健    时间: 2013-1-5 19:32
李培根 发表于 2013-1-5 19:29
其实好多是沿袭16期的。。

看你。谦虚了。。做这个花了不少功夫吧。。
作者: 李培根    时间: 2013-1-5 19:38
焦健 发表于 2013-1-5 19:32
看你。谦虚了。。做这个花了不少功夫吧。。

嘿嘿,这个倒是真的。
作者: 焦健    时间: 2013-1-5 19:42
李培根 发表于 2013-1-5 19:38
嘿嘿,这个倒是真的。

额。。就说嘛,我做不了那么好。。呵呵。版主辛苦了。。
作者: 奋斗的青春    时间: 2013-1-5 20:37
本帖最后由 吴愿涛 于 2013-1-5 20:40 编辑

呵呵,有我的风范![qq]290592502[/qq]

作者: 李培根    时间: 2013-1-5 22:38
吴愿涛 发表于 2013-1-5 20:37
呵呵,有我的风范!

好多都是copy你的
作者: 李培根    时间: 2013-1-6 08:42
陈冬莲 发表于 2013-1-5 22:48
版主你暗恋我啊?干嘛要用我名字,我不想出名~~~~~~~~此时此刻我很生气 ...

这个你就要找涛涛了……俺可是直接copy他的。估计他暗恋你好久了
作者: 郭金龙    时间: 2013-1-6 10:10
李培根 发表于 2013-1-5 18:16
换了纯黑的字体了,现在怎么样?感觉这个颜色看起来柔和些,不那么强硬。 ...

谢谢你能修改!但是我个人觉得看上去还是不是那么舒服!
作者: 钱骏    时间: 2013-1-6 11:52
版主,你名字跟我高中同学一样,只是她是个GIRL
作者: 李培根    时间: 2013-1-6 16:52
钱骏 发表于 2013-1-6 11:52
版主,你名字跟我高中同学一样,只是她是个GIRL

感觉这个名字重名不容易
作者: 奋斗的青春    时间: 2013-1-7 02:11
陈冬莲 发表于 2013-1-6 20:59
无语啊-- - - -

我是无辜的!
作者: 胡勇敏    时间: 2013-1-7 11:22
不错 无规矩不成方圆 这个是必须的。
作者: 滔哥    时间: 2013-1-7 11:38
陈冬莲 发表于 2013-1-5 22:48
版主你暗恋我啊?干嘛要用我名字,我不想出名~~~~~~~~此时此刻我很生气 ...

碰到自恋的人了 哈哈
作者: 黑马--王博    时间: 2013-1-9 17:47
支持,的确是没有规矩不成方圆
作者: 汪叶庭    时间: 2013-1-10 07:22
早起的鸟儿有虫吃,签到。
作者: 李洪因    时间: 2013-1-10 15:10
新人回帖!
作者: cyh8807    时间: 2013-1-18 11:30
看帖回帖好习惯,努力17期黑马,肯定,必须,一定要去
作者: 黄玉昆    时间: 2013-2-5 00:36
此贴真心有用啊,看来技术分也不是那么难啊,继续加油
作者: 崔龙飞    时间: 2013-2-18 22:08
现在的用户名:中午下面条
想改的用户名:崔龙飞


作者: 李培根    时间: 2013-2-18 22:13
中午下面条 发表于 2013-2-18 22:08
现在的用户名:中午下面条
想改的用户名:崔龙飞

青岛此贴登记修改
http://bbs.itheima.com/thread-31067-1-1.html




欢迎光临 黑马程序员技术交流社区 (http://bbs.itheima.com/) 黑马程序员IT技术论坛 X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