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马程序员技术交流社区

标题: 静态类的注意事项!一起堆砌静态类的注意事项::我先来 [打印本页]

作者: 高庆亮    时间: 2011-11-18 10:40
围观学习一下!
作者: 坚强    时间: 2011-11-18 21:31

静态类不能有实例构造器。  
静态类不能有任何实例成员。  
静态类不能使用abstract或sealed修饰符。  

不懂,解释一下吧?
作者: 徐杨    时间: 2011-11-18 23:28
我觉得所谓静态,就是该段程序,进入了内存五大区中的静态内存区中,当程序一加载的时候就进入了静态内存区,而不是通过主函数去调用或者实例化该类对象才在内存中开辟空间
例如 public void static main(String[] arg) 函数  当类一被加载时 该方法已经进入内存了。
我觉得应该从这个角度出发就可以再思考思考你的问题了~




欢迎光临 黑马程序员技术交流社区 (http://bbs.itheima.com/) 黑马程序员IT技术论坛 X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