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马程序员技术交流社区
标题:
单例设计模式private的问题
[打印本页]
作者:
文密
时间:
2013-3-5 22:48
标题:
单例设计模式private的问题
本帖最后由 文密 于 2013-3-6 09:08 编辑
class Single()
{
private Single(){} //私有化构造函数
private final static Single s=new Single();
public static single getInstance()
{
return s; //定义 方法返回S 是让这个S在可控
}
}
红色标示处的问题
此处不是已经静态了。在类进行加载就在方法区静态共享区,在内存不是一样的唯一性吗?为什么还要加private了。public 不是一样的吗?
作者:
杜超
时间:
2013-3-5 22:55
定义final就是唯一了,不需要对外提供了,不让外部访问,所以用private修饰,不用public修饰,如果用public修饰,表示外部还可以访问的,私有是为了不让外部访问。
之所以static修饰是因为public static single getInstance()是静态的,只有静态才能访问静态
作者:
肖明凯
时间:
2013-3-5 22:58
private和对象唯一性并没什么关系,之所以加private是为了“封装性”。
类外部不能直接访问s,只能通过getInstance方法间接获取。
作者:
amen0205
时间:
2013-3-5 23:04
这就是封装的问题了,为什么要封装就是为了,隔离变化,便于使用,提高重用性,提高安全性。 若是可以直接访问,那定义方法去获取对象就没有意义了。
作者:
张卫刚
时间:
2013-3-6 01:06
private final static Single s=new Single();
//如果不用private而用public,那么外部类就可以直接访问s对象了,而多少个类访问,s对象就new了多少个,那这个单例类就白写了
欢迎光临 黑马程序员技术交流社区 (http://bbs.itheima.com/)
黑马程序员IT技术论坛 X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