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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类的实例化 [打印本页]

作者: 梁思思    时间: 2013-3-14 20:53
标题: 类的实例化
类什么时候需要实例化,什么时候不需要实例化便可直接使用,有点糊涂了。。。:P
作者: 边亮    时间: 2013-3-14 21:05
你需要调用类中属性方法的时候就需要实例化
作者: 牛合超    时间: 2013-3-14 21:23

需要实例化
1,实例化对象,才能调用构造函数,以初始化成员变量;
2,要调用方法,首先要创建对象的实例,然后对象名.方法名(参数列表)

不需要实例化
当你使用修饰符static的时候,就不需要建立类的实例,也就是说当方法
为静态方法时,就是一个类的所有实例共享的方法,可以采取类名.方法名即可访问
作者: 范天成    时间: 2013-3-14 22:25
当要调用的成员是类的非静态成员时就必须实例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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