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va面向对象(Java程序中,类是最小的程序单位)
1、定义类
2、创建对象,调用方法。
所有Java程序,都是从定义类开始的
定义类的语法格式:
【修饰符】class 类名{...类体...}
类体可以由多个属性、方法、构造组成。
注意:类的修饰符可以是public、final、abstract或省略这两个。类名只要是合法的标识符。
一个类里可以包含三种最常见的成员:构造器,属性,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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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ield定义的语法:
【修饰符】类型 field名【=默认值】;
【修饰符】--可以省略。还可以是public|protected|private,static,final。
transient(序列化)
类型 --不能省略,可以是基本类型,数组,任意的类(JDK的类和自定义类),接口,枚举。
field名 --不能省略。
【=默认值】--可以省略。默认值与其声明的类型是一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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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法定义:
【修饰符】返回值类型 方法名(0~N多个形参声明)
{ //0~N条可执行性的语句。
//如果方法签名中有返回值类型,该方法里必须包含有效的return语句。
}
【修饰符】--可以省略。还可以是public|protected|private,static,final,abstract。
final和abstract是不能同时出现的。
返回值类型-- 不能省略,可以是基本类型,数组,任意的类(JDK的类和自定义类),接口,枚举。或者还
有voi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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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造器定义:
【修饰符】构造器名(0~N个形参声明)
{
//0~N条可执行性的语句。
}
【修饰符】--可以省略。还可以是public|protected|private。
构造器名 --不可省略。必须与类名相同。构造器的作用是用来产生对象的。
构造器的注意点:如果程序员没有为类提供构造器,系统会提供默认的无参构造器。
局部变量: 1、方法里的局部变量 2、形参 3、代码块的局部变量
局部变量只能有:final修饰,局部变量必须赋初始值。
局部变量不属于实例也不属于类,属于方法,所以不能用static修饰。
static --有static修饰的成员,属于类本身(与类是共存亡的)。没有static修饰的成员,属于实例(与实例
共存亡的)。
自己写Java,永远不要使用对象去调用static修饰的方法或者field。
成员变量 --如果程序员没有初始化,系统会对它进行初始化。
初始化后的值,如果是基本类型,全部都是0/0.0/\uxxx/false
如果使用引用类型,初始值为null。
this关键字
--this引用:在任何非static修饰方法,构造器可用。
当this在方法中时,this代表调用方法的对象。
当this在构造器中时,this代表该构造器正在初始化的对象。
--this调用:只能在构造器的第一行出现。像调用方法一样,如:"this(之前构造器里面的参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