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1.构造方法
构造方法是正常开发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是语法上必须存在的。
a)概念
用来创建实例对象的方法。
创建对象时,可以直接为成员变量赋值,无需再在对象产生后再赋值。
构造方法是必须存在的,如果没有手动给出构造方法,Java会自动为我们补齐一个空参的构造方法。这个过程我们是看不到的。
具体类与抽象类均有构造方法,接口没有构造方法。
b)定义格式
一般定义在其他方法前,成员变量后。
奇怪的方法定义格式:没有返回值类型定义,方法名与类名相同
public 类名(参数类型 参数1,参数类型 参数2){
//创建对象时要执行的逻辑,经常为为成员变量赋值
}
如;
public class Person{
private String name;
private int age;
//两个构造方法为重载关系
public Person() {} //空参的构造方法
public Person(String name,int age) { //带参的构造方法
this.name = name;
this.age = age;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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