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来黑马的第54天,我记得当时说学习时长是81天,如此算来,还剩下27天时间。
总觉得时间流逝得太快,我能学到的太少,很多东西都来不及消化,囫囵就吞了下去,对于剩下的时间,我会倍加珍惜。
我最喜欢的地方是十三楼的走廊,每次学习完让眼睛放松眺望远处时,这座城市的高楼大厦也静静地凝视着我。
以前没想过,但是现在我想留在这个城市。
我喜欢这里,喜欢这座城市,喜欢这里老师,喜欢这里的同学,喜欢这里的学习氛围。
来这里之前,我熬夜、每天睡到中午起来,可以通宵打游戏,经常看到街上人来人往,找不到生活的意义。
这么多年来,我一直随波逐流,很长时间都在做自己不喜欢的事情,渐渐地在庸碌的生活中迷失了自己。
黑马就像一把火,点燃了我内心对自由的渴望。
我知道我现在在做什么,是为何而做,我知道我是否喜欢它。
行尸走肉的我,找到了那颗让我复活的心。
我热爱新媒体。
希望往后的日子里,不管遇到怎样的挫折,我都能记得我的初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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