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句话,按我的理解应该是
不能只为了用某个类的功能而去继承它
而是在逻辑上要用继承的关系才能去继承它
现在比如有一个类叫Fu
而我有一个类叫Zi
如果这个Zi描述的事物在逻辑上跟Fu所描述的事物没 有继承的关系,
但我在Zi这个类中有个功能和Fu这个类中的某一个功能是一样的,
这时候我不能为了用这个功能去继承它
下面是我自己想的办法
那么我可以在这两个类中抽取共性的内容定义一个父类(或者接口),这样就可以用了
又不违背编程的思想
就比如有一个类Student有一个sleep方法
而我有一个类Worker也要有一个相同的sleep方法
而这两个 类在逻辑上不存在继承关系
那我就不能用Worker去继承Student
我可以抽取出一个父类Person ,在Person中定义这个方法sleep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