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命名规范
(1)所有的标示符都只能用ASCⅡ字母(A-Z或a-z)、数字(0-9)和下划线“_”。
(2)类名是一个名词,采用大小写混合的方式,每个单词的首字母大写。例如:UserInfo
(3)接口的大小写规则与类名相似:例如:UserInterface。
(4)方法名是一个动词或动词词组,采用大小写混合的方式,第一个单词的首字母小写,其后单词的首字母大写。例如:setName(String name)。
(5)变量名采取驼峰式命名,第一个字母小写,任何中间单词的首字母大写。变量名应简短且可以顾名思义,易于记忆。类的成员变量(自动生成的Mapper类除外,都用小写m开头)。
(6)常量的声明应该全部大写,每个单词之间用“_”连接。例如:final String FTP = "FTP://192.168.1.2";
2.注释规范
(1)注释尽可能使用“//”;对于所有的javadoc的注释则使用“/*”;
(2)所有的源文件都在开头有一个注释,列出作者和时间,用Myeclipse的模板即可。
(3)每个方法必须添加注释(类的main()方法除外)。
(4)每个属性必须添加注释。
(5)代码中至少包含15%的注释。Js代码应该超过30%的注释。
(6)注释使用中文。
3.缩进排版规范
(1)避免一行的长度超过60个字符。
(2)使用Eclipse的源代码的格式化功能完成代码的缩进排版。
4.文件名规范
(1)一个Java源文件只能存储一个Java类。
(2)文件名与Java类名相同。
(3)一个类文件的代码行不超过200行。
5.声明规范
(1)一行声明一个变量。
(2)不要将不同类型变量的声明放在同一行。
(3)只在代码块的开始处声明变量。
(4)所有的变量必须在声明时初始化。
(5)避免声明的局部变量覆盖上一级声明的变量。
(6)方法与方法之间以空行分隔。
6.语句规范
(1)每行至少包含一条简单语句。
(2)在return语句中,返回值不使用小括号“()”括起来。
(3)if语句总是用“{”和“}”括起来。每个“{“或者”}“ 都单独占用一行。
(4)在for语句的初始化或更新子句中,避免因使用三个以上变量,而导致复杂度提高。
(5)当switch的一个case顺着往下执行时(因为没有break语句),通常应在break语句的位置添加注释。
7.编程规范
(1)提供对实例以及类变量的public或private访问控制,尽可能不适用默认值或protected访问控制。
(2)避免用一个对象访问一个类的静态变量或方法。应该用类名代替。
(3)避免在一个语句中给多个变量赋相同的值。
(4)用switch()语句实现多路分支。
(5)如果使用JDBC,则考虑使用java.sql.PreparedStatement,而不是java.sql.Statement。
(6)用于设置对象状态的方法前缀必须是set;用于检索一个布尔类型对象状态的方法前缀必须是is,而用于检索其他方法前缀必须是get。
(7)程序中应尽可能少使用数字(或字符),尽可能定义静态变量来说明该数字(或字符)的含义。程序中需要赋值或比较时,使用前面定义的静态变量。在循环控制中例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