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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zhangshuai 中级黑马   /  2015-6-7 13:59  /  531 人查看  /  0 人回复  /   0 人收藏 转载请遵从CC协议 禁止商业使用本文

1)对象方法
以减号-开头
只能让对象调用,没有对象,这个方法根本不可能被执行
对象方法能访问实例变量(成员变量)

2)类方法
以加号+开头
只能用类名调用,对象不能调用
类方法中不能访问实例变量(成员变量)
使用场合:当不需要访问成员变量的时候,尽量用类方法
3)类方法和对象方法可以同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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