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义:使用了关键词abstract声明的类叫作“抽象类”。如果一个类里包含了一个或多个抽象方法,类就必须指定成abstract(抽象)。“抽象方法”,属于一种不完整的方法,只含有一个声明,没有方法主体。
抽象类:当多个类中出现相同功能,但是功能主体不同,这是可以进行向上抽取出父类,这时,该父类只抽取功能定义,而不抽取功能主体(具体实现),则此父类就为抽象类。
抽象类的特点:
1、抽象方法一定在抽象类中;
2、抽象方法和抽象类都必须被abstract关键字修饰;
3、抽象类不可以用new创建对象,因为调用抽象方法没意义;
4、抽象类中的抽象方法要被使用,必须由子类复写起所有的抽象方法后,建立子类对象调用;
如果子类只覆盖了部分抽象方法,那么该子类还是一个抽象类。
抽象类和一般类没有太大的不同,该如何描述事物,还怎么描述事物,只不该事物出现了一些看不懂的东西,这些不确定的部分,也是该事物的功能,需要明确出现,但是无法定义主体(实现),通过抽象方法来表示。
抽象类比一般类多了抽象函数,抽象类不可以实例化(因为抽象类中的抽象方法没有实现,实例化后调用没有意义)。
特殊:抽象类中可以不定义抽象方法,这样做仅仅是不让该类建立对象。
练习:abstract 关键字,和哪些关键字不能共存?
final:被final修饰的类不能有子类,而被abstract修饰的类一定是一个父类;
private: 抽象类中的私有的抽象方法,不被子类所知,就无法被复写,而抽象方法出现的就是需要被复写;
static:如果static可以修饰抽象方法,那么连对象都省了,直接类名调用就可以了,可是抽象方法运行没意义。
抽象类中是否有构造函数?
有,抽象类是一个父类,要给子类提供实例的初始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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